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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疫情防控 减免房屋租金的公告

发表于:2020-03-13 浏览人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对企业降低成本的支持,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针对房租减免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范围

对承租我公司生产经营用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民营企业(含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月、3月两个月房租。存在间接承租房产情形的,原则上转租方不应享受本次减免政策,我公司减免的房租将全部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方。

二、减免标准

在减免范围内的承租方,以承租方和我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依据,减免2020年2月、3月两个月房租。对存在间接承租的实际经营承租方,以承租方(转租方)和我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依据应减免的20202月、3月两个月房租为基础,按合理的标准分配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方。

三、办理程序

1、由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方(转租方)提出减免申请,申请资料包括房租减免申请书、承诺书等(存在转租的,在必要时,承租方(转租方)应提供转租协议),经我公司审核后以告知书的方式通知承租方(转租方),承租方(转租方)凭告知书、实际经营承租方确认书办理减免手续。

2、受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姚雷,13666747650。

3、受理时间:2020年3月13日至17日。

4、受理方式:通过电子邮箱(759256726@qq.com)。

四、其他事项

1、为加快减免房租的办理,承租方(转租方)接到本通知书后,请尽快在受理时间内将申请资料上报我公司,过期不再受理。对存在转租的,承租方(转租方)须将本公告(或通知书)及时转达到实际经营承租方。

2、对存在拖欠我公司费用的承租方(转租方),在办理本次减免房租时,我公司将同时对拖欠费用进行清理。

3、实际减免金额,以我公司告知书为准。

4、嘉兴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保留对支持疫情防控减免房屋租金方案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本实施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嘉兴市政策调整的,我公司有权对本方案进行调整。

申请资料:1、房租减免申请书;

2、承诺书;

3、实际经营承租确认书。3、租金减免申请书.docx